

近日,菲律宾参议院弹劾法庭改动定罪票数的计算方式后,莎拉·杜特尔特的发言人帕内洛激烈指责法庭“捏造定罪”“变相修改宪法”。随后,一份要求最高法院撤销新裁定的请愿书送了进去。弹劾案还在审,争议已经从参议院延伸到了大法官面前。
莎拉阵营担心的,是缺席参议员原本能够提供的保护正在缩小。但最高法院面临的任务,是判断参议院解释宪法时有没有越过权限。请愿书即使获得受理,也不会替莎拉回答弹劾指控,更不会自动叫停审判。
菲律宾宪法规定,弹劾定罪须获得参议院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同意。参议院共有24个席位,长期以来,这项要求被理解为至少16票。照此计算,支持定罪的一方必须凑齐16名参议员,哪怕有人无法到庭,所需票数也不会下降。
弹劾法庭的新裁定保留了三分之二,却改变了计算它的人数基础。最终裁决时,法庭将依据依法且事实上能够参与表决的参议员人数计算门槛。假如届时只有20人符合条件,三分之二所需的赞成票便是14票。少两票,对一场力量接近的审判足以产生影响。

这也解释了莎拉方面为何反应强烈。几名参议员因被羁押、受到法律限制或其他原因未能参加审理。在原先固定16票的解释下,即便这些人不能到场,他们仍被计入总数,控方就得从其余议员中找到足够多的赞成票。新解释允许法庭在最终表决时排除确实无法参与者,控方要跨过的门槛可能随之降低。
不过,缺席过庭审,不等于失去最终投票资格。参议院议长加查利安已经说明,先前没有参加审理的参议员,只要最终投票时到场且没有法律障碍,仍可投票。反过来,持续参加审理的人若无法参加最后表决,也不能远程补上一票。具体需要多少票,须看作出判决那一天谁有资格参与。接下来,对莎拉有利的议员能否回到法庭,因而有了直接的政治分量。
新规则把争论推向了一个宪法解释问题:“全体成员”究竟指参议院24个席位,还是指作出判决时能够履行审判职责的参议员?两种理解都围绕同一句宪法文字展开,最高法院若介入,必须处理这处争议。
反对新规则的人抓住“全体成员”四个字。宪法既然明确写明全体参议员的三分之二,就不应由弹劾法庭通过一项裁定缩小分母。否则,一名参议员遭到羁押、患病或无法到场,便可能改变弹劾副总统所需的票数。帕内洛将此称作“变相修改宪法”,说法激烈,却抓住了反对方最有力的疑虑:保护被弹劾官员的高门槛,能否因部分议员缺席而下降?
支持新解释的人看到另一种风险。若一名参议员长期无法履职,却始终算在定罪票数所依照的总人数里,他在实际效果上相当于提供了一张反对定罪的票。参议员既没有听证、审议证据,也没有投票,却能影响裁决能否达到门槛。按这一理解,宪法要求的是有能力承担审判职责的参议员作出高比例决定,不能让无法参与者改变在场成员投票的效力。

弹劾法庭作决定前,听取了控辩双方意见,还邀请多名前最高法院大法官提出看法。其中多数认为16票不一定是固定数字,也有人坚持应按参议院全部席位计算。法庭最终以13票赞成、1票反对改动规则,另有6名参议员没有参与这次表决。不同法律意见的存在,说明这项裁定有争议。法庭经过辩论和投票作出决定,也使请愿人难以仅凭“结果对莎拉不利”,就让最高法院判定参议院滥用权力。
实际送进最高法院的请愿书,提交者是前行政秘书、律师维克·罗德里格斯。他要求撤销新规则,并申请临时限制令。莎拉的辩护团队则表示保留采取司法行动的权利。两者立场相近,身份和已经采取的行动仍有区别。司法程序能否立即影响审判,取决于最高法院是否签发限制令。在那之前,参议院表示将按新规则继续审理。
最高法院有机会给出宪法答案,却不能被当成参议院弹劾法庭的普通上诉法院。请愿人要争取司法介入,需要说明参议院在行使审判权时发生了严重滥用裁量权。仅仅是单纯不赞成新规则,分量还不够。
菲律宾宪法把“审判和裁决所有弹劾案件”的专属权力交给了参议院。这项安排有实际作用:众议院提出弹劾,由参议员听取证据、质询证人并作出判断。若最高法院可以在审理途中随时替参议院决定如何评估证据,弹劾法庭便难以完成宪法交给它的工作。
但专属审判权也没有把参议院置于宪法之外。最高法院可以审视一项公权力决定是否严重越权。莎拉此前就曾借助最高法院裁定,阻止过一轮因程序问题而被判违宪的弹劾。这段经历使她的支持者有理由重视司法途径。此次请愿针对的却是另一件事:参议院已经开庭,争执集中在它如何计算最终定罪票数。先前的胜诉,无法预先决定这次审查的结果。
最高法院若签发临时限制令,新规则的实施就可能暂停,参议院需要面对票数门槛暂时悬而未决的局面。若法院最终认定法庭无权改变计算基础,固定16票的解释便可能恢复。若法院认为参议院经过合理程序作出的解释属于自身审判权限,莎拉仍要依新规则应对最终投票。这几种结果影响的都是裁决条件,没有一种能直接宣告她有罪或无罪。

法律程序还有政治上的作用。莎拉一方能够把“为什么少于16票也可能定罪”变成公开争议,要求法庭向社会解释其依据。提出请愿,也给支持固定门槛的参议员提供了继续表达异议的机会。可舆论争议不能代替法庭命令,更不能替辩护律师质询证人、回应账目和资金使用等指控。参议院只要没有收到暂停审理的命令,证据审查就会继续。
莎拉现在面临的困难,最终仍会在参议院中。改规则的13票改变了定罪的可能条件,却没有预支13张认定她有罪的选票。规则之争结束后,参议员还要分别判断控方指控是否成立,以及定罪会给副总统职位和她此后的参选资格带来什么后果。
赞成改变计票方式,表示一名参议员接受某种宪法解释。赞成定罪,则要求他在听完证人、查看文件、听取辩护后,认为指控达到足以罢免副总统的程度。支持前者的人,到了后者未必会作同样选择。参议院议长也明确表示,规则票不能用来预测定罪票。
所以,接下来莎拉的辩护团队有两项工作。一是在最高法院或参议院继续争取固定门槛,减少缺席议员带来的影响。其二是应对弹劾指控,争取参议员相信控方证据不足。前一项若成功,控方要获得更多赞成票。后一项若成功,哪怕门槛有所下降,也凑不齐定罪所需的票数。只盯着最高法院,会漏掉正在参议院进行的审理。
控方同样不能因为规则改动便提前宣布胜利。它仍须说明每项指控由哪些文件和证言支持,证据如何指向莎拉本人,以及相关行为为什么达到弹劾所要求的严重程度。对尚未决定立场的参议员而言,最终投票要承担可见的政治责任。票数门槛可以改变过关的难度,无法替控方补足证据。
最高法院接下来给出的交代,将决定参议院按什么人数计算三分之二,也将说明弹劾法庭解释自身规则可以走到哪里。但莎拉能否留任,终究要由参加最终表决的参议员,在听完这场审判后作出选择。请愿书改变了争论发生的地方,但还无法改变弹劾案必须经过证据与投票才能结束的事实。
文 | 杨谦宇 高校区域国别学专业硕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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